於二零零七年内,本集团的注塑模具销售额及塑胶产品的销售额於出售东莞汇科完成後有所下降。截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模具及塑胶产品的销售额分别占本集团营业额的59◁.7%和28.8%•,而於二零零六年分别占77=•●.9%和22.1%。於二零零七年,来自环保业务的收购後服务收入占本集团营业额的11□▼▲.5%。於二零零六年本集团录得亏损11,822▲▲,000港元,而於二零零七年本集团录得溢利2•,188,000港元▷☆▼。
苏州新宇为本集团设於中国内地长江三角洲之制造商,并持有97%权益◆。苏州新宇生产注塑模具,并向国内及海外销售…=★,并於二零零六年第三季开始设立注塑生产线。截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苏州新宇之营业额为26,847,000港元,较二零零六年增加34.0%。於二零零七年,根据销售额计算,苏州新宇生产汽车零件及办公室设备的核心业务保持稳定增长。新投资的注塑生产线已巩固了苏州新宇模具制造订单的客户基础及其收入基础。除着重持久的质量监控外,苏州新宇一直凭藉模具制造和注塑的工程技术,为持续改善其生产水平和提高效率的目标而努力•。
东莞汇科曾为本集团100%拥有的附属公司,而之前为本集团模具和塑胶产品的主要制造商○。东莞汇科为汇科制品有限公司(「香港汇科」,本集团於香港的全资附属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东莞汇科在过去几年录得亏损○,其业务表现主要受中国广东省不断增加的经营限制影响。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董事会计划将本集团於东莞汇科的所有股本权益出售予本公司控股股东NUEL的全资附属公司;并且该出售已於二零零七年第四季度完成,经调整代价为约21,746◇◆▼,000港元(以後统称为「出售东莞汇科」),以及将东莞汇科和香港汇科的即期账目更新予买方□•。出售东莞汇科旨在终止本集团亏损的业务,并且经本公司少数股东批准後,允许控股股东NUEL接管该等业务▷◇,以便进行更为彻底的重组●▽。
收购NUEPIL的全部股权已於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二日完成○▼▲。NUEPIL间接持有镇江新宇、盐城宇新和泰州宇新82%的股权,此三间附属公司主要从事环保业务,且彼等之经营业务於收购事项完成後在二零零七年第四季度均令人满意◁。截至二零零七年年底为止•,根据订约之主要医院,镇江新宇、盐城宇新和泰州宇新在彼等各自城市处置医疗废物的市场份额和覆盖率已超过95%。NUEPIL已於二零零七年向本集团贡献收购事项後溢利●▲☆。
於二零零八年一月△,盐城宇新和泰州宇新的董事会已考虑向彼等之投资者新宇(江苏)宣派股息。同时,新宇(江苏)董事会亦已考虑增加镇江新宇的注册资金500,000美元(约3●•,900,000港元),用以投资液体废物处置系统,从而提高整个液体废物处置的能力。
本公司与中方(「中方」,包括镇江京口区人民政府和江苏省国营共青团农场)进行合作,内容有关投资兴建中国大陆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新民洲的码头基础设施和开发仓储设施(「镇江码头项目」),该项目一直在有序进行当中。於二零零七年◇,镇江码头项目的首期港口兴建可行性研究已最终确定。凭藉中方的协助,首期开发地盘岸边周围的初步堤岸加固工程已开工。镇江码头项目首期建设的开始仍有待中国交通部批准开始首期岸线建设工程前的经营权。
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就中国镇江的镇江码头项目而注册成立的两间外商独资企业(即新宇国际(镇江)港务有限公司(「镇江港务公司」)和新宇国际(镇江)仓储有限公司(「镇江仓储公司」))已分别注入资金8,500◁◇,000美元(约66▪★,300,000港元)和1,500▽●,000美元(约11●▷…,700,000港元),作为彼等之已缴足注册资本▪。镇江码头项目腹地的必要土地使用权将获分期授予,且镇江码头项目地盘将划分以迎合不同的经营目的,如仓储及物流及仓库设施。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镇江港务公司已将土地订金合共为人民币48,800,000元(或约等於49,796,000港元)支付予当地政府●,以获取就开始兴建和经营首期岸线将获授地盘面积的土地使用权。
董事预期镇江码头项目的首期建设开工时间将较二零零六年的原有计划有所推迟。合作协议的所有各方期盼镇江码头项目根据原有协议如期施工,但施工进程可能受到当地政府对整个新民洲区及周边地区的修订规划的影响▲◆•。除任何不可预见情况外,本公司预期向中国大陆相关政府机构获取有关镇江码头项目建设的所需批文不会遇到任何困难。